近年來隨著 IP (智慧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 發展,越來越多品牌方會想將品牌IP化,
這邊想跟大家分享在「創作者與廠商雙贏模式-IP授權」講座中老師所談到的,品牌與IP的發展關係,當然IP也包含品牌,只是發展路徑不太一樣。
由IP授權如何分工中提到了,IP常見的發展方式,主要指的是:
過去常見的品牌發展,會先以目標產品市場的專業脫穎而出,然後再擴大市場與產品項目。
品牌→產品→經營通路→行銷活動/衍生商品。
像是一開始的可口可樂,先從有氣的飲料「可樂」出發,接著擴增產品線推出「芬達」與「雪碧」。
而IP常見的發展則是,IP內容產製後→行銷活動→衍生商品/經營通路。
像是統一OPEN小將問世,台灣7-ELEVEn開始一系列以OPEN小將為主的行銷活動開始宣傳。
但除了以上的兩種模式外,其實兩者是可以結合而達到1+1>2市場效益的,
不但自己經營品牌,深耕品牌的內容,更透過跨界的合作來擴大市場的宣傳。
就是所謂的「品牌IP化」。
「品牌IP化」當品牌不再只是一個名詞,
而有一種讓人願意跟隨與代表品味象徵的影響力時,就變成一種IP,
得以運用在各種行銷活動或衍生商品上,來達到跨界合作。
只因單純的品牌不見得會讓你想使用他的周邊產品
,像是你不一定會想穿上黑松汽水的衣服,但有許多人會想擁有可口可樂的T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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