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大家介紹了授權產業中的三個角色,
在授權產業中,這三種角色都有各自的專業,
在剛開始創作時,許多創作者會同時身兼三種角色,
產製完內容後,藉由自媒體曝光行銷,最後衍生成周邊商品販售。
但若在資源不充足的狀況下 (例如獨立作業、資金不足),會建議專業分工,
讓這三個角色分別交給各自專業領域的個人/公司來經營,
優點是不需負擔過高的製造成本、開發商品、銷售商品等壓力與時間成本,
並將時間留給核心的持續創作上。
內容產製角色:Licensor(授權商)核心專業:負責產出創作內容與受眾接觸、溝通。
例如:文字創作(小說、歌詞)、畫作(插畫、漫畫、藝術)…等。
行銷活動角色:Licensor(授權商)、Agent(代理商)、Licensee(被授權商)
核心專業:透過行銷活動來公開與曝光創作內容。
可以是創作者自己經營,也可以找代理商或授權出去。
例如:FB粉絲團、youtube、展覽、品牌聯名…等。
衍生商品/通路經營角色:Licensee(被授權商)
核心專業:將內容製作成衍生商品後進入通路銷售
(例如:市集、便利商店、文具店…等)通常是製造商或是通路商。
透過專業分工可以讓創作者回歸創作,不須擔心庫存及銷售壓力,
並且借力使力藉由專業的力量,將IP推向市場接觸不同客群。
以代理商、被授權商角度出發,了解廠商是如何挑選IP,以及實際在通路操作的成功經驗分享,
對創作者來說,可以瞭解被授權商需求, 藉由不同角度回來檢視自己的創作。
還有很多問題想知道? FB:IPCP- 圖像ip授權媒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