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約是為了保護雙方權益,千萬不能因為覺得合約條款複雜,
或是覺得對方看起來人很好,就忽略「簽合約」重要性喔!
今天就以IP方(授權方)的角度來聊聊,洽談合約時,不可忽略的三件事情!
* 專屬或非專屬授權
常常在新聞上看到創作歌手唱了自己創作的歌曲,卻被前經紀公司告了,
為什麼明明是自己的創作卻不能演唱呢?這樣的情況,有可能是當時簽約時,
簽下了除了被授權方以外,連創作者本人都不能使用的「專屬授權」。
但這也不代表專屬授權就是不好,在不同的操作考量,選擇適合的授權方式,
重要的是簽約前,先搞懂合約上每個名詞所代表的意義,這樣才能避免出現與自己期望不符的結果。
*授權範圍
不只時間、地區,應用範圍也是授權範圍很重要的重點!
簽約時間過短,廠商方扣除生產、設計時間後,
可能會沒有足夠時間進行宣傳、販售,而簽約時間過長,也會增加雙方風險,
例如簽下品項卻不生產的廠商、合作過程有變故等
,因此一般來說,第一次合作會建議以一年一簽或1+1等的簽法進行合作。
*授權金方式
授權金支付及計算方式眾多,到底哪種方式適合自己目前狀況?
授權金又要多久結算一次? 支付期限又是多久? 這些都是需要事先約定清楚,
才能減少事後糾紛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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