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擁有眾多的人口,並同樣是華語圈擁有類似的文化基礎,因此兩岸一直有著頻繁的商業往來,
那如果想要往中國發展,IP創作者們需要做好那些準備才能確保自身的權益?
在拓展一切業務之前,必須先了解中國的法律,以避免權利受到侵害,或是誤觸法網,使心血付之一炬。
除了了解當地法律,「IP從0到1」系列課程的老師也建議我們:
進行『著作權登記』
什麼是著作權登記:
著作權登記是指著作權有關當事人依照法律的規定,向登記機關申請,將作品及其權刊登載於登記簿的行為。
大陸採自願登記制,也就是登記與否並不強制,但為了擁有更完整的保障,與避免未來遇到爭議時舉證困難,創作完成後,建議向中國大陸國家版權局申請登記(需付費),受理後將取得登記證書,作為享有著作權的有效憑證。
著作權登記的優點:
1.證明擁有權屬的官方文件
登記過程中需要繳交許多證明文件,官方受理後具有有效的憑證,當發生糾紛時,擁有登記的人可以將授權證書當作證據交給司法機關,對於知名度不夠或是沒有公開發表的創作者尤其重要。
2.明確著作權的歸屬權
經過此過程能夠釐清權力歸屬,減少相關糾紛。
3.更值得信賴的商業證明
在商業上,企業傾向與擁有著作權登記證書的IP創作者合作,以確保法律上的保障以及減少風險。
著作權登記需準備的資料:
其實不論是中國或是台灣,證明自己是著作人都需要一些佐證資料,IP創作者不論是否有意往中國發展,都應在創作過程中盡可能的紀錄留存以下資料,若發生爭議時,就可以據理力爭。
(1)《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包含作品名稱、作品類別、著作權人姓名或名稱、作者姓名或名稱及作品署名(包括別名、筆名、藝名等)、創作性質、完成日期(年月日)、完成地點、發表狀態(已發表需填寫首次發表日期(年月日)及發表地點)
(2)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3)權利歸屬證明文件;
(4)作品的樣本(可以提交紙介質或者電子介質作品樣本);
(5)作品說明書(請從創作目的、創作過程、作品獨創性三方面寫,並附申請人簽章,標明簽章日期);
(6)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代理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主動了解當地法律:
中國大陸的著作權法大綱上與台灣類似,但精神上有明顯的不同,例如
中國著作權法第一條規定:
「為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是將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為前提所制定的法律,
中國著作權法第四條:
「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出版管理條例二十五至二十七條也有列出出版物不得含有什麼樣的內容。
由此可知,當創作者的利益損害公共利益時,中國大陸可能會以公利益為優先。
因此,IP創作者欲維護自身權益,了解當地法律、避免觸法、主動申請著作權登記,將會是拓展中國市場必須做到,且不能忽視的事。
撰文者:IPCP/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