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小知識】你是做品牌,還是做IP

隨著「IP(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越來越火紅,就連動腦雜誌也在探討IP議題,筆者也來跟大家分享「創作者與廠商雙贏模式-IP授權」中老師所談到的,品牌與IP的發展關係,當然IP也包含品牌,只是發展路徑不太一樣。


由IP授權如何分工中提到了,IP常見的發展方式,主要指的是:

過去常見的品牌發展,會先以目標產品市場的專業脫穎而出,然後再擴大市場與產品項目。品牌→產品→經營通路→行銷活動/衍生商品。
像是一開始的可口可樂,先從有氣的飲料「可樂」出發,接著擴增產品線推出「芬達」與「雪碧」。

而IP常見的發展則是,IP內容產製後→行銷活動→衍生商品/經營通路。
像是統一OPEN小將問世,台灣7-ELEVEn開始一系列以OPEN小將為主的行銷活動開始宣傳。

但除了以上的兩種模式外,其實兩者是可以結合而達到1+1>2市場效益的,
不但自己經營品牌,深耕品牌的內容,更透過跨界的合作來擴大市場的宣傳。
就是所謂的「品牌IP化」。


「品牌IP化」當品牌不再只是一個名詞,而有一種讓人願意跟隨與代表品味象徵的影響力時,就變成一種IP,得以運用在各種行銷活動或衍生商品上,來達到跨界合作。只因單純的品牌不見得會讓你想使用他的周邊產品,像是你不一定會想穿上黑松汽水的衣服,但有許多人會想擁有可口可樂的T恤。

就像是米其林從輪胎品牌發展到米其林指南(餐廳評鑑)。
星巴克從一開始產品經營「COFFEE.TEA.SPICES」(咖啡.茶.香料),後來改成「FRESH ROASTED COFFEE」(新鮮烘焙咖啡),到現今星巴克已不在LOGO上強調咖啡,也發展出許多衍生商品讓認同星巴克精神的人,來購買支持,已成功邁向品牌IP化。

撰文者:IPCP/Miso

商務IP專家-Qmei王孝梅

我是Qmei,擅長規劃商業類型的培訓課程,包括舉辦招商會、設計層級漏斗等服務。熱衷於跨業的商業媒合,尤其是異業合作與知識複利的展現。同時我也是國際性的商務引薦平臺的特許經營商,曾獲得2021年年度全世界第一名的區域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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