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完圖後做商品,為了賣商品只好做行銷?好想回到專心畫圖的單純歲月……別讓初衷變質!授權就是讓對的人來做專業的事~!
筆者在近期很常聽到創作者們討論IP授權的話題,
即使大家開始逐漸了解什麼是IP,什麼是授權。
但對於起步該怎麼做?自己是IP授權中的什麼角色?
到底該對誰發展?是廠商還是消費者?常常搞不太清楚。
筆者幫大家整理出「IP從0到1課程」中,在授權產業當中會有哪些角色與對應的工作內容。
內容產製
角色:Licensor(授權商)
核心專業:時常的產出創作內容。
例如:文字創作(小說、歌詞)、畫作(插畫、漫畫、藝術)…….等。
行銷活動
角色:Licensor(授權商)、Agent(代理商)、Licensee(被授權商)
核心專業:透過行銷活動來公開與曝光創作內容。可以是創作者自己經營,也可以找代理商或授權出去。
例如:FB粉絲團、youtube、展覽、品牌聯名……等。
衍生商品/通路經營
角色:Licensee(被授權商)
核心專業:將內容製作成衍生商品後進入通路銷售(例如:市集、便利商店、文具店….等)
通常是製造商或是通路商。
舉例來說:
麻吉貓=>IP內容產製方
哈玩具辦三創快閃店=>行銷活動
itaste小品味製作壁貼販售=>衍生商品製造+通路銷售
授權就是讓對的人來做專業的事!
有些創作者會同時身兼這三種角色,但若在資源不充足的狀況下(例如獨立作業、資金不足),建議把專業分工,讓這三個角色分別交給各自專業領域的個人/公司來經營,優點是不需負擔過高的製造成本、開發商品、銷售商品等壓力與時間成本,並將時間留給核心的持續創作上。
當內容產製方(創作者)將創作內容讓任何人或是廠商所使用於:出版、展覽空間、任何商品上….等等地方時,就屬於是授權行為。
常見發展方式:
1.內容產製→行銷活動→衍生商品/經營通路。
使IP擁有一定的知名度後,衍生出周邊商品或其他商業模式。
2.內容產製→衍生商品/經營通路→行銷活動。
IP透過流通於各大通路上的產品,來發展知名度,並再結合其他的行銷活動。
但不論是哪一種發展方式,創作方若想在授權出自己的創作時,找到最適合自己的企業、減少溝通成本並提升成功率,在提案前,建議可以用廠商的角度審視一次自己的創作內容,你的創作的核心價值是什麼,市場客群在哪裡,會如何給廠商帶來更多的好處,廠商便會更容易想像到那個雙贏的願景,進而考慮與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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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者:IPCP/Miso